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校级艺术类专业考试部分
一、招生专业(方向)及计划
二、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相关规定,具有 2022 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报考资格的天津市考生。
三、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
1、报名
考生须在 2022 年 1 月 11 日 14:00 至 14 日 16:00,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交费手续。
报名考试费用:150 元/人。报考时请考生认真准 确填报,报名后我校不予改报和退费。报考注意事项:考生在报考前应详细了解本年度天津市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避免 出现因违反规定造成成绩无效的情况。
2、考试形式与内容
3、考试时间
考生须在 2 月 24 日—27 日期间,使用“小艺帮”APP 考试平台完成个人考试视频录制和上传工作,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视频进行评价打分,考试只进行一试。如遇特殊情况须进行调整,将及时告知。
四、表演专业
1、报名
考生须在2022年1月11日14:00至14日16:00 登陆招生信息网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交费手续。
报名费用:30 元/人。报考时请考生认真准确填报,报名后不予改报和退费。并根据《天津音乐学院 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相关规定完成表演专业考试报名,报名考试费用按照《天津音乐学院 2022 年 本科招生简章》执行。
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考前应详细了解本年度天津市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因违反规定造成成绩无效的情况。
(2)表演专业考生须按照《天津音乐学院2022 年本科招生简章》《天津师范大学2022 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结合自身专业情况慎重报考,完成报名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自负。
2、考试形式与内容及时间考生须按照《天津音乐学院 2022 年本科招生简章》要求参加表演专业的专业测试。
五、录取规则
1 考生所填报的高考志愿专业(方向)须与取得的考试合格证上的专业(方向)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2、学校依据天津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
3、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的录取规则: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天津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根据天津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4、表演专业录取规则: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天津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根据天津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天津音乐学院表演专业初试成绩择优录取。
5、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校考专业考试成绩(表演专业使用天津音乐学 院表演专业初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 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 4 月 12 日-15 日登陆招生信息网查询最终成绩、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不另行邮寄),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请于 4 月 15 日 17 点前与考试中心取得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事宜。如遇特殊情况须对时间进行调整,将及时告知。
七、合格生源确定
根据校考专业考试成绩(表演专业使用天津音乐学院表演专业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各专业(方向)在津招生计划4倍的原则确定合格生源。
八、注意事项
1 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学校公布的各类考试工作有关信息,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将进行 调整,具体考试安排以调整后为准。
2 凡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须通过“小艺帮”APP 阅读并签订《天津师范大学 2022 年艺术类专业诚信考试承诺书》。凡违反诚信考试承诺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
适用省级统联考部分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师范学院本年度下达招生计划的省份中,使用省级统联考成绩录取的考生。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适用类型
1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 各专业在各省(区、市)适用的具体统联考科类参见《天津师范大学 2022 年艺术类 专业招生考试公告》,最终以各省(区、市)公布的为准。
二、招生专业与录取规则
1、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
2、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
3、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
三、相关规则
1、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2、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 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 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3、在山东省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和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声乐方向)录取专业技能1为声乐的考生;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向)和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录取专业技能1为器乐(项目为钢琴、手风琴)的考生;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录取专业技能1 为器乐且项目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考生。
四、其他规定和说明
1 本简章所涉及各专业均为本科层次,标准学制四年。
2 本简章中的“高考文化成绩”是指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文化实考分。
3 本简章中所列专业学费标准为现行收费标准,如主管部门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则执 行调整后的新标准。
4 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考试过程中注意安全,出现受伤等安全问 题,责任自负。
5 近年我校均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严格开展艺术类专业新生的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审查或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计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五、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邮政编码:300387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管理中心地址:天津师范大学研修中心二楼
天津师范大学网址:www.tjnu.edu.cn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zsb.tjnu.edu.cn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zsb@tjn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2-23541338
招生申诉电话:022-23767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