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一、院校全称
上海商学院
二、就读校址
奉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23 号;徐汇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交通路院区地址为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1933号;共和新路院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458号。
本科普通专业就读校区为奉浦校区。本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就读校区为徐汇校区。
专科大数据与会计(连锁企业财会审)专业就读院区为共和新路院区,专科关务与外贸服务专业就读院区为交通路院区。
三、层次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商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商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商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商学院招生监督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人数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日语(本科)专业为日语;朝鲜语(本科)专业为朝鲜语,其他专业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