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国美术学院(英文名称China Academy of Art,国标代码10355),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现为浙江省人民政府、文化部、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美术学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2019年,中国画、书法学、绘画、雕塑、跨媒体艺术、艺术史论、建筑学、风景园林、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13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美术学、公共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7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南山、象山和上海张江三个校区,良渚校区在建,计划于2021年建成。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培养要求,颁发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三位一体”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主管校领导担任主任。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设立“三位一体”招生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三位一体”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管理。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八条 学校根据办学宗旨、办学规模以及实际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学校2021年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计划70名(具体见附表1)。
附表1:招考专业(类、方向)招生计划、报考要求一览表
专业名称及 国标代码 |
专业代号 |
招考专业(类、方向) |
学制 |
计划数 |
专业类别 |
考生类别 |
中国画130406 |
301 |
中国画 |
4年 |
12 |
实践类 |
“艺术类” 考生报考 |
书法学130405 |
302 |
书法与篆刻 |
4年 |
2 |
实践类 |
|
303 |
书法学与教育 |
4年 |
1 |
实践类 |
||
美术学类1304 |
304 |
造型艺术类 |
4-5年 |
30 |
实践类 |
|
戏剧与影视学类1303 |
305 |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4年 |
15 |
实践类 |
|
艺术学理论类1301 |
306 |
艺术理论类 |
4年 |
10 |
理论类 |
|
合计 |
|
|
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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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九条 报考条件
(一)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的考生;
(二)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以上(本章程所称“以上、以下”包含本数);
(三)热爱艺术事业,艺术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成绩优秀,身心健康,非色盲、色弱;
(四)各专业(类)报考的具体要求
1、“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类)对考生选考科目无要求。
2、实践类【中国画、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书法学与教育)、美术学类(造型艺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1)普高生:在我校指定的八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即:历史、地理、技术、外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等八门)成绩中,应有不少于两门科目在B等以上,其余科目均合格;
(2)中职生:在我校指定的八门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地理(化学)、政治(生物)、专业一(素描)、专业二(色彩)中应有不少于两门科目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其余科目均及格。
(3)报考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美术统考)且成绩合格。
3、艺术学理论类
(1)普高生:八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应有不少于两门科目成绩为A等,其余科目均合格;
(2)中职生:在我校指定的八门科目中应有两门科目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其余科目均及格。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第十条 报考时间与要求
(一)网上报名及交费
1、网上报名及交费网址: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http://zb.caa.edu.cn )
2、网上报名及交费时间: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22日17:00
3、网报考试费为160元/人。
(二)初试
1、初试方式:现场考试。
2、初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中国画专业不设初试)
3、初试结果查询及复试名单将于2021年4月2日前公布。
(三)复试
1、现场报到:2021年4月9日上午9:00——12:00。
专业水平考核:2021年4月10日全天
综合面试:2021年4月1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复试报到时所需上交的材料(所有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在网报系统上打印并填写《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简历(须考生本人手写);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表;
(5)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6)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复试报到的,视同放弃复试资格。
特别提醒:
考生应对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的考生我校有权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报考资格审核时间节点为2021年3月22日。
附表2: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及安排
时 间 |
安排 |
地 点 |
2021年3月27日 |
初试 |
中国美术学院 象山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 |
2021年4月2日前 |
公布复试名单 |